財務處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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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具體情況和管理的實際需要,建立健全醫院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規范醫院財務行為。
2.負責醫院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政府會計制度》《醫院財務制度》等財務規章制度的要求編制醫院財務報告,對醫院財務狀況、業務收支及資金運用情況進行分析。
3.負責醫院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預算執行的分析及年終決算工作,編制年終財務決算報表及財政、衛生等各上級單位要求報送的會計資料。
4.按照醫院財務制度規定的支出范圍和經費審批制度,負責醫院各項經費的審核、付款等業務。
5.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以及醫院規章制度的要求,負責醫院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
6.根據《公立醫院成本核算規范》的要求,負責醫院成本核算工作,加強運營管理,合理控制醫療活動成本。
7.負責醫院門診、住院患者的收費和結算,嚴格執行收費、退費、對賬制度,確保醫院各項收入準確完整。
8.負責醫院醫療收費項目標準的申報、監督和檢查,及時處理患者對醫療收費的投訴事項,主動配合物價部門對醫院的監督檢查。
9.負責按月發放職工工資、績效、各種津貼,辦理代扣款項(包括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養老、失業保險金等)。
10.負責醫院票據的管理工作,辦理門診、住院票據以及其他各種收據、發票的購買、發放、核銷業務,保證醫院各種票據的安全、完整。
11.認真完成醫院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