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人事處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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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醫院黨委、行政的領導下,切實加強醫院的組織人事工作。

2.制定干部隊伍、人才梯隊建設規劃,制定和完善醫院干部、人事工作管理相關制度。

3.負責干部的選(聘)任、續(聘)任、考核、獎懲、培訓和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機構編制和人員編制的管理工作。

5.負責醫院各類人員的招聘、崗前培訓、轉正定級、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辦理人員退休等工作,同時負責高層次人才選拔、殘疾人年檢、返聘專家及計劃外編制用工管理等工作。

6.負責崗位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職稱評審、崗位聘任、人員考核,以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7.負責人事檔案、人員出入境備案和專業技術檔案管理,以及各類人事統計報表、 信息報送等工作。

8.負責完成醫院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和任務。

9.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