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深化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2021﹞ 18 號)和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自治區公安廳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寧衛發﹝2022﹞112 號)精神和要求,為切實貫徹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結合醫院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
第三條 落實住培合格醫師與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政策。對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當年就業的, 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在用人計劃申報、資格審查、考試考察、聘用等各個環節不得設置差別化政策和附加條件。
第四條 落實住培合格醫師與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政策。對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1.人員招聘:招聘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崗位,凡是住培合格、培訓專業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且符合其他報名條件的本科學歷醫師,均可報名參加,并將同等對待落實到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崗位聘用等各個環節。
2.職稱晉升、崗位聘用:在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與評審條件設置、崗位條件設置、崗位等級聘用時, 突出人才評價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對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并落實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崗位聘用等各個環節。
3.薪酬待遇: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 其薪酬待遇按照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對應的標準同等對待。
第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辦理。